校园公告
关于做好国庆节及重大活动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09-29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次数:bt365体育
各院(系)、单位:
根据学校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为确保国庆节及重大活动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请各院(系)、单位认真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院(系)、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安全责任感,压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要从首都稳定和全国稳定的高度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想,加强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巡查责任,认真做好巡查检查记录。
二、加强危险物品管理,认真执行“四停一封”要求
使用危化品、放射源、射线装置等危险物品的院(系)单位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四停一封”的管理要求。即自10月1日0时开始停止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现有危险物品封库保存,并留存影像及检查记录备查。具体解封时间另行通知。
三、加强实验室危废管理,统筹安排好停运期间的分类和暂存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22年国庆节期间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和《关于对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36号)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实验室危废分拣打包和回收工作自10月1日起到10月30日期间暂停。在此期间,请相关院系做好工作统筹,加强本单位实验室危废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排查隐患风险,持续推进隐患整改工作
各院(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验室隐患台账和本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具体情况,按照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充分做好单位内部的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特别是涉及到危险化学品、放射性、高温、高压、高速等高危因素的实验室和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实验室,要逐条核对隐患台账,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或停用相关实验室和设备。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存放应严格按照《高等院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第2部分 普通高等学校》(DB11/T 1191.2—2018)要求,进行安全、分类存放,存放量不得超过《DB11/T 1191.2—2018》中的实验室存放限量要求,并在满足教学科研情况下尽量降低存放量。
五、坚持疫情防控,继续每日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各院(系)、单位要继续坚持实验室安全每日自查报告制度,以查促管。重点自查实验室危险物品“四停一封”的落实情况、危险废物的分类存放情况、以及高温高压、气瓶等其他特种设备的使用、存放情况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9月29日